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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8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合同编号:JJS-WTG-STSD-JL

                                         2018年1月5日

一、招标条件

靖江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发改审[2017]96号文《靖江市发改革委关于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靖江市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靖江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靖江市电镀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14]49 号),确定电镀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尾水(含重金属镍、铬等)中有 0.3 万 t/d 进入生态湿地处理。靖江市电镀集中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经电镀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后,尾水直接通过泵站排放生态湿地,处理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后入丹华港。靖江市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施工图设计。

工程内容:建设处理规模为0.3m3/d生态湿地处理中心;整治卫东港河道500米;铺设管径DN200污水输送压力管道800米,承包人试运行期2年(含缺陷责任期)。项目投资2978万元

2、计划工期:2018年3月1日开工, 2018年10月31日前完工。合同工期2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

3、本次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约为32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工、测量、造价、金属结构、机电设备、水土保持、安全等专业的监理人员。

2、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经检察院咨询系统查询,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水利网泰州http://www.moyilaiyy.com/art/2017/1/25/art_2788_803752.html)。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于201818日至112(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下同),携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③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④经办人身份证和所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须由其主管机关出具证明)、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均须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江苏省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9室(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于20181139:30在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并集中踏勘现场,拟任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参加并签到。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309:30,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本次招标定于2018130日上午9:30,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联系方式

人:靖江市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政府大楼水利局421室

联系人:邵亮

电话及传真:0523-89180421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9

联系人:华艳、季楷

 编:225300

 话:0523-86896698、1395269846218036783799

 真:0523-89988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备注                                                

1、中标人的项目监理部成员(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注册证书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至项目法人统一保管,直至主体工程完工。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与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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